一、物料配比

二、堆制要求
1、物料原始水分:堆制时物料水分应控制在60%左右。在堆制前1-2天将粉碎后的秸秆和干畜禽粪(湿料不需要补水)用喷清水的方法将秸秆水分调整至60%左右。
2、堆制:先将秸秆平铺在最底层(如水分不足应喷洒水分补足),按尿素和发酵菌剂用量将其均匀撒在秸秆上并拌入,再将禽畜粪均匀铺在秸秆上,即完成第一层的堆制。按此方法方法交替堆制至90—120cm。
3、形状:下底宽200cm、上底宽100—120cm,高度为90—120cm的梯形条剁。条剁长度一般不超过10m,超过10m中间应隔断,以免影响通风。
4、翻堆:堆制后发酵翻堆中心温度升至50℃以上,并维持5天后进行第一次翻堆,以后每10-20天翻堆1次,并翻堆3-4次。
5、添加油枯:在最后一次翻堆前,将油枯按比例均匀撒在发酵堆上,通过翻堆将油枯与其他物料搅拌均匀,再堆制20天以上,即完成发酵过程。若加油枯后堆温超过60℃,应及时翻堆降温,防止油枯碳化。
6、水分控制:发酵完成后装袋前检测水分,水分应控制在40%以下。
如您需详细了解有机肥的生产工艺和所需设备,可以随时联系13017688071。